武裝叛亂、暴亂罪司法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第104條 武裝叛亂、暴亂罪
2、《刑法》第一百零四條 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一百零六條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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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敵叛變罪立案標準
投敵叛變的行爲方式多種多樣,無論採取何種形式,不管是主動投奔敵方,還是被投奔敵方,只要行爲人在實際上加入敵人或者敵方營壘,與中國國家或者政府爲敵,足以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就構成本罪,應予以立案追訴。投敵的目的是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如果不是爲了進行危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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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量刑標準
1、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犯本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3、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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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概念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爲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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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分裂國家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統一。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爲。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