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叛亂、暴亂罪量刑標準
危害國家安全罪2.59W
1、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3、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4、犯本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5、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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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分裂國家罪概念
煽動分裂國家罪,是指煽惑、挑動羣衆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爲。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煽惑、挑動羣衆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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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立案標準
行爲人只要具有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爲,不管其所煽動的對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動的內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實行所煽動的有關顛覆活動,即構成本罪,應予以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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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國家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界限 這兩個罪的行爲方式是相同的,都包含組織、策劃、實施的行爲,但它們的直接客體是不同的,本罪侵犯的是國家的統一,後罪侵犯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另外,它們的主觀方面也是不同的,本罪的目的是分裂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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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分裂國家罪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12.17法釋〔1998〕30號)第一條明知出版物中載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而予以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傳播的,依照刑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