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爲單位犯罪。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者是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單位。所謂建設單位,是指以營利爲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或者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具有工程建設者的資格,能支付工程價款的其他單位。設計單位,是指專門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其他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是指從事土木建築、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等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建築業企業。其中包括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工程監理單位是指對建築工程專門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質量、安全的單位。
(二)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可以是出於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這裏所說的過失,是指行爲人對其所造成的危害結果的心理狀態而言。但是,對行爲人違反國家規定來說,有時卻是明知故犯的。行爲人明知是違反了國家規定,應當預見到可能發生嚴重後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到會發生某種嚴重後果,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嚴重後果。
(三)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以及國家的建築管理制度。
(四)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爲。違反國家規定而造成嚴重後果,是這種犯罪行爲的本質特徵。所謂違反國家規定,是指國家有關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單位的違規行爲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施工企業壓縮工程造價或增加建房的層數,從而降低工程質量;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強迫施工單位使用,從而造成工程質量下降。建築設計單位的違規行爲主要是不按質量標準進行設計。建築施工單位的違規行爲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在施工中偷工減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二是不按設計圖紙施工;三是不按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上述違規行爲,是造成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違反國家規定與嚴重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嚴重後果是由於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爲引起的。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爲與嚴重後果之間沒有因果聯繫,則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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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兩罪都有重大事故的發生,並且行爲人對重大事故的發生都是一種過失的心理態度,但兩者有明顯區別:(一)犯罪主體不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主管與直接管理勞動安全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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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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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1.本罪與一般羣衆性活動安全事故的界限。二者的區別在於是否造成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即致人死亡的,或者致多人重傷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雖然舉辦大型羣衆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有采取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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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爲,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積極爲之,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