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轉貸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借款人,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覈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而且以轉貸牟利爲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所謂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中銀行主要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也包括若干投資主體合資設立的股份制銀行,還包括屬集體經濟性質的城市合作制銀行等。
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主要指依法享有存、貸款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單位,如信託投資部門、保險機構、金融租賃公司、城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等。
信貸資金,指金融機構根據中央銀行有關貸款方針、政策,用於發放農村、城市貸款的資金。
根據我國有關金融管理法規,對此用作發放貸款的信貸資金,貸款申請人必須述明貸款的合法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原則上還應提供擔保人或質押、不動產抵押等,經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審查、評估後,方能確認是否貸款。凡透過騙造假去向、假用途、假擔保套取信貸資金者,本身即屬違反信貸資金管理法規的金融不法行爲;另一方面,根據我國有關金融市場管理法規,任何單位不得在央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幅度以上發放貸款,否則,亦屬違揹我國信貸資金髮放利率管理秩序的高利轉貸行爲。
(四)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爲。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貸得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之後,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將貸款高利轉貸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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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貨幣罪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僞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僞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三條[變造貨幣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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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發放貸款罪概念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爲。關係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上述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進階管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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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量刑標準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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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十條[背信運用受託財產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一款)]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