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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遷土地使用稅還要繳納嗎

政策性搬遷土地使用稅還要繳納嗎

一、政策性搬遷土地使用稅還要繳納嗎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稅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審覈,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覈,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稅。

二、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是哪些

(一)計稅依據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爲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覈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二)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四)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只要是在城鎮的情況下,企業或者是組織使用土地,都要按照使用的土地面積進行計算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一定要按照稅務局的規定進行繳納,如果不如期的繳納,會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進行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