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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成都2021標準是什麼?

我國,很多領域的買賣交易或者收入都需要向國家進行繳納相應的稅費,其中我們最熟悉的就是我們每個月用人單位下發給我們的工資就需要進行向國家繳納稅,除了我們的工資需要繳納稅,土地的使用權也是需要向國家繳納稅的,因爲每個地方的經濟條件不一樣,所有土地使用權要繳納的稅的標準也都是不一樣的,今天就跟着小編來了解下土地使用稅成都2018標準是什麼相關內容。

土地使用稅成都2021標準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稅成都2018標準是什麼?

對於2017成都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問題,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最高一級爲30元,最低一級爲6元。

溫江區、新都區、青白江區、龍泉驛區、都江堰市最高一級爲18元,最低一級爲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最高一級爲14元,最低一級爲2元。

雙流縣、郫縣最高一級爲12元,最低一級爲4元。

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最高一級爲12元,最低一級爲2元。

建制鎮、工礦區最高一級爲8元,最低一級爲1元。

二、關於徵稅範圍

各區(市)縣城、建制鎮的具體徵稅範圍,按照各級政府批准的城鎮規劃確定。

今後調整、新增的區(市)縣、鎮,隨即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等級稅額。

對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稅範圍的各類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和居民聚集區,參照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稅額標準徵稅,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政府確定。

爲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對於以分批建設爲理由形成的閒置土地,當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徵收稅款的具體規定。但加成徵收的額度不得高於當地規定的最高適用稅額標準。

鑑於我市被國務院批准爲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後,城鎮化建設步伐不斷加快,我市將每3年對稅額標準進行一次調整,使其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透過以上小編爲大家的總結,相信對土地使用稅成都標準都有了相應的瞭解了,每個地方的經濟條件不一樣,所有土地使用要繳納的稅費標準也是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來定的,土地徵稅也是有範圍規定的,只有符合以上條件的就需要向國家加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