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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分配房沒有證強拆怎麼辦

一、單位分配房沒有證強拆怎麼辦

單位分配房沒有證強拆怎麼辦

住單位宿舍遇強拆可以要求拆遷單位進行賠償,或者讓拆遷單位承擔臨時住宿的費用,若單位的產權歸單位,那個人是不能得到任何補償的,對業主的生活也沒有影響,且拆遷補償的標準,以當地的實際爲準。

單位宿舍被拆除是否可以獲得拆遷補償,需要看房子的產權歸屬,假如房子的產權歸單位一切,拆遷補償則是歸單位,假如是歸個人一切,拆遷補償則是歸個人。

假如單位的產權歸單位一切,關於房主來說是沒有影響的,並且也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假如單位產權現已歸個人一切,並且獲得房產證的,可以要求相關拆遷部分進行拆遷補償,拆遷補償的標準,以當地的實際爲準。

二、強拆的法定程序是什麼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儘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拆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爲強制拆遷證明人,並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覈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並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在場人員覈對後,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

5、物品清點登記後,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於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6、強制執行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綜上所述,當事人遇到房屋被強拆的情況,要冷靜保留證據,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認定強拆違法。判定違法的標準主要是強拆沒有得到法院決定,強拆程序不合格,強拆實施部門沒有給當事人補償及沒有履行通知義務。如強拆造成損失,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

標籤:分配 單位 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