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如何進行依法強拆?
一、在我國如何進行依法強拆?
關於強制拆除的合法程序,目前相關的配套性規定尚不健全,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其必經程序大體如下:
(一)城市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爲10天)---強制拆除
(二)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爲10天)---強制拆除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二、哪幾種拆遷行爲已經國家叫停
1、強拆行爲
在徵地拆遷中,強拆行爲是多見的,但是強拆是違法的,是被國家嚴令禁止的,但在徵地拆遷當中,仍然還是會發生強拆的情況。這種強拆行爲不僅損害了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社會和諧。如果老百姓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直接向當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2、沒公告就拆遷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了,在確定要被徵收土地之後,相關部門必須要對被徵收人出具公告,以及一些相關檔案。詳細告知農民搬遷地點、補償方式、拆遷時間等資訊,拆遷範圍等。如果沒有公示,被徵收人一定要主動要求拆遷方公開這些重要內容,如果拆遷方不給或是拿不出這些檔案的話,那麼就是違法行爲,被徵收人也可進行投訴或是找專業拆遷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3、先拆遷後補償
先補償後拆遷這是基本原則的底線,即便是簽了補償協議,也要等到拿到補償款之後再同意拆遷,現在很多拆遷方爲了儘快達到拆遷目的,經常會給被徵收人口頭承諾很多比如:拆遷補償,但事後,他們卻始終不提補償的事情。所以,被徵收人一定要堅守到拿到補償之後再拆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
我國的合法強拆是指行政強制拆除違法建築的情形,強拆的程序包括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強制拆遷前必須先調解開啓聽證等。隨着城鎮化的飛速發展,很多地方都在進行着拆遷。近年來,隨着國家政策檔案的三令五申,徵地拆遷中的一些強拆行爲有所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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