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拆遷程序是怎樣的
拆遷程序是拆遷活動必須依照法定流程進行的具體體現,瞭解拆遷程序會使我們對整個拆遷環節有一個概括性的把握。那到底法律中規定的,徵地補償拆遷程序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1、頒發拆遷許可證
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表明取得了房屋拆遷的資格,是實施房屋拆遷的前提和基礎。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稱爲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遷人。
(1)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
單位和個人(有例外)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准的檔案、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2)審批和核發拆遷許可證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人應當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範圍和拆遷期限,實施房屋拆遷
(3)拆遷許可證的續期
拆遷人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過審查符合條件的,可延長拆遷許可證的拆遷期限,最大延長期限爲半年。延期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進行延期公告。
2、發佈拆遷公告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覈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範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佈。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拆遷補償協商
拆遷公告發布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入拆遷補償協商階段。分爲兩種情況:
(1)一種情況是,透過協商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等事項,經過平等、自願、合法的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另一種情況是,經過平等、自願、合法的協商未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4、進行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5、拆遷實施階段
分以下幾種情況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時,雙方可按協議的約定自動履行各自的義務,拆遷人將拆遷補償款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將房屋內的物品搬走,將房屋騰空。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後,有一方不履行協議時,對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按補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同時,一方可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3)因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一方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了裁決申請,作出裁決後,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認可裁決的內容,那麼,可按裁決的規定內容自動履行相關的義務。
(4)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作出後,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一方或雙方不服,可在60日內向拆遷主管部門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作出後,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拆遷流程: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佈拆遷公告----拆遷人書面通知拆遷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被拆遷人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瞭解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和搬遷過渡方式等事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1)達成協議自動履行;達成協議不履行,在拆遷期限內未給予補償或拒絕搬遷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協議一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2)拆遷達不成協議-----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管理部門裁決。――房屋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認可裁決內容時,可依裁決自動履行--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一方未做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貨幣補償或提供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有嚴格的法律要求)。
上述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徵地補償拆遷程序的內容,大家可以適當參考瞭解。在進行拆遷之前,必須要先做好補償安置工作。法律規定沒有對被拆遷人做好補償安置的話,那麼就不能進行徵地拆遷。當然,當事人就拆遷補償無法協商一致的,這種情況下也是不能進行拆遷的。
-
犯了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犯了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的處罰,具體包括:1、一般情況下,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批准徵用土地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犯罪行爲導致國家或集體利益受到特別重大損失,會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
-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怎麼規定的
一、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怎麼規定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
-
徵地拆遷中聽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徵地拆遷中聽證程序的主要作用是爲了解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形成過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見和爭議問題。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要求舉行聽證的,可以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所以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有權舉行...
-
國家是已經不允許農村建大棚了嗎
一、大棚房看起來好看,背後卻是違法利益,國家不讓建了!最近有農民朋友來問,律師,聽說國家現在不讓建大棚了是咋回事啊,好像有的村子有好些大棚都被拆了,說是違建。以後是不讓大棚種植(養殖)了嗎?並且,提出類似疑問的朋友不只一兩個。在具體解釋這是怎麼一回事之前,愛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