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增城市徵收土地工作程序是什麼?
2020增城市徵收土地工作程序是什麼
1、告知徵地情況。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徵地聽證。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爲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農村土地被徵收能補償多少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1、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3、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因受地區影響,各地徵地補償價格會存在差別,具體徵地補償價格被徵收人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官網查詢
國家對土地的把控日益嚴格,由於城市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土地被佔用,徵收問題已經成爲了人們最關心的問題。對此,每個城市的政策均不相同,當地土地局也將根據所徵收土地的位置、用途等明確徵收價格。但無論是什麼樣的土地,政府都會對農民做出保障,結果均會公式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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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的土地被強徵了怎麼辦?
一、農民的土地被強徵了怎麼辦當農民的土地被強徵的時候,就可以馬上和當地縣政府反應,如果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的話,就可以和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條規定:省級政府和國務院才具有徵地權限,而市、縣、鄉等政府都是無權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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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種植未確權的開荒地,被徵收時能獲得補償嗎?
相信很多當事人都有這樣的疑問,自己祖輩辛辛苦苦開發種植的荒地,現在也有一點規模了,每年也都有一定的收入,現在政府說要徵收了,那麼相應的補償款應該給誰呢?下面,即明拆遷律師借用一個當事人案例爲大家解開謎題。種植多年的未確權開荒地面臨徵收,村裏說不給補償,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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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政府部門爲了保證徵地活動的有序進行都會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定州市政府從2015年6月1日起執行新的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目前爲止並沒有出臺其他規定,所以定州預計將參照河北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自適用標準。本站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材料僅供參考一、農村徵地補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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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遇養蜂場怎麼辦
由政府給予養蜂場所有者相應的補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