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在拆遷中有什麼作用
能夠保障能夠獲得拆遷補償。
我國土地是屬於國有的,開發商再拿地的時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權,而不像是房子一樣拿到了產權就有了所有權以及抵押權,典當權等,如果產權能辦理下來,土地使用證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有了使用證,至少保證在使用年限內,國家在拆遷的時候會給補償。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將來拆遷的時候,使用年限有沒有到期就很難得到保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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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款子女分配糾紛最後能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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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糾紛可不可以起訴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衆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徵收人對市、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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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怎麼辦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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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嗎
律師解答:算。律師解析:拆遷協議算民事糾紛。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是徵收人與拆遷人協商達成的協議,不是有關部門作出的行政決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只能採取一種行動予以執行。決定協議合法性或取消協議的不是行政程序。當事人一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不履行本協議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