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強拆的投訴途徑?
一、暴力強拆的投訴途徑
1、拆遷開始前,避免“以命相抵”或者“誓死扞衛家園”的任何想法及行動,遇到糾紛最佳方法就是法律途徑維權。
將維權的方法迴歸到法律上來。因爲拆遷案件自身的複雜性,以及拆遷法律的寬泛性,維權手段的專業性,被拆遷戶在家中面臨拆遷時往往不知所措。另外,因爲拆遷的主體是政府,拆遷行爲是各個部門合力而形成的行政行爲,因此想輕易撼動拆遷中的政府利益,顯然並非太多容易。因此,由專業人員指導如何提高補償價格就顯得尤爲重要。並且,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被拆遷戶更容易跳出“以命相抵”的怪圈,此時,迴歸理性的爭取補償既容易滿足需求,也容易建立與政府的再次對話。
2、拆遷談判過程中,避免談判僵局,及時掌握拆遷方資訊,適度配合,但不過分遷就。
很多被拆遷戶在自家遭遇暴力拆遷時,仍然矇在鼓裏,覺得政府會滿足自己的高額補償要求。顯然這樣的片面想法會誤導自己的判斷。然而,在很多拆遷案件中,政府站在中立角度評估房屋價值的幾乎沒有。因此,政府答應給予高額補償是建立在一定的對價基礎之上的,如果你沒有相應的籌碼或者提出相應的證據支撐,想從政府手中拿到本應屬於自己的補償還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從徵收主體是政府到補償主體仍然是政府的過程來看,政府不可能給出一個好的價碼,而所謂的照顧你更多時候是口號。
3、暴力強拆過程中,不要用肉體反抗,慎重拍照、錄像;第一時間及時多次報警。
在暴力強拆過程中,拆除的主體絕不是一個單位,也絕不是一個人。此外,拆除的時間上往往選在夜裏等人數較少,關注度不高的時候。這時,被拆遷戶幾乎處於被隔絕的狀態,而對於採取暴力強拆的拆遷辦也好,開發商也好,其一般都是周密佈置,謀劃已久的。因此,他們非常清楚被拆遷戶會採取什麼行爲,以及相應的對策。因此,爲了強拆後更好維權,律師建議被拆遷戶在遇到暴力拆遷時,保證生命安全永遠是需要放在第一位的。
4、暴力強拆之後,把握維權時機,及時啓動談判或者法律程序,切勿將強拆事件擱置。
在遭遇暴力強拆之後,很多被拆遷戶往往選擇妥協,或者直接找不到相關補償主體。有的強拆之後,選擇到省裏或者北京上訪,希望將自己的苦楚找相關部門反映,從而耽誤了談判補償的最佳時機。在暴力強拆案件中,暴力強拆對於被拆遷戶是一個很大的心理打擊。但是,暴力強拆更多時候是對話走向死結,政府所謂“不得已而爲之”的最後辦法。因此,暴力強拆之後,及時建立對話平臺,也是政府最想採取的途徑。
此時,如果你迫於政府的壓力或者面子抹不開,或者政府直接將事件擱置,那麼,及時找第三方與政府建立這樣的對話機制就顯得極爲重要。房屋被拆除後,並不意味着補償不需要支付或者政府可以不支付。因此,在發生暴力拆遷後,及時建立談判機制是被拆遷戶需要着重思考的問題。
二、強制拆除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
條之規定,土地徵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纔算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全國人代會常委會修改後已於2007年8月30日由胡錦濤主席第七十二號令公佈施行。這也是法律規定,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因此從時間點上講。《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失效時間,應當是胡錦濤主席令第七十二號令的公佈施行的時間,2007年8月30日。國務院於2001年公佈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因與新公佈施行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不一致。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法律規定(如: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九條)因而失效,這已是非常明確地被廢止了,應該停止執行了。在全國人代會公報上公佈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國人民公佈施行了。
隨着<物權法>的實施,在拆遷計劃的過程中,將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慮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不到萬不得已時,是不能強制拆遷的。
三、強制拆遷違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之規定,土地徵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纔算合法。如果是政府單位私自的行政拆遷是不可以的,是違法的。
-
拆遷時房屋糾紛法庭會怎麼樣判
律師解答:依據法律事實判。律師解析:如果政府沒做出徵收決定並公告徵收補償方案,直接對被徵收人下發徵收房屋通知書,該行爲違法,法院會因徵收行爲沒有相關依據、不符合相關程序判決徵收部門敗訴。一般法院認同的評估報告違法的行爲有:評估公司選定程序違法、評估報告...
-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怎麼辦
房屋拆遷定的補償款低了,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
拆遷不合理怎麼辦
當事人可以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進行解決,裁決後被拆遷人仍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
-
西昌拆遷請律師費用?
律師解析:一般拆遷糾紛律師收費標準: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動幅度:20%,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2、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但累計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