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還在被村幹部侵佔嗎,這些法條駁到他們啞口無言!
在農村徵地,一般上門和你談的都是村幹部,平常關係都處的還不錯,不徵地時,鄰里之間和和氣氣,和村幹部之間更是和氣生財。但一要徵地,一牽扯到利益關係,村幹部個個都想揩點油,雁過拔毛,甚至個別地方的徵地補償款發放到農民朋友手中少的可憐。
有些村幹部會說"土地都是村集體的,所以徵地補償都是給村裏的,怎麼分村裏說了算。",其實,這是他們想侵佔屬於農民朋友的徵地補償款。
徵地補償款動輒數十萬到數百萬,涉及很大的利益,如果農民朋友不瞭解徵地補償款的組成、分配,很容易被村幹部糊弄過去。
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爲大家科普,徵地補償款有哪些,徵地補償款怎麼分配,村委提留多大比例是合法的,同時也蒐集整理了部分省份的徵地補償款提留政策供大家參考。
一、徵地補償款都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土地徵收補償主要有這個部分:
1、土地補償費。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青苗、地上附着物補償有些省、市有規定,有些省、市會在徵收時進行評估。
二、徵地補償款怎麼分?是不是要打給村委?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而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又分三種情況:
1)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2) 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3)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第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徵地批後實施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應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的,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費的問題。
由此可見,地上附着物與青苗補償理所應當歸承包者所有,而不是打到村委手中。對於放棄統一安置的,也應支付給個人。同時,有當地政府有責任與義務監督並保證補償支付到農民個人手中。
三、村委提留多少合法?
目前全國並沒有統一規定,都是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一般來說,村委可留取土地補償費的20%-30%,用於村集體的發展,公共設施的建設。
下面我們爲大家蒐集整理了部分省份土地補償費的提留政策,供大家參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徵地區片價的通知》規定,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徵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調整承包地給被徵地農民,也沒有對被徵地農民進行安置的,必須將不少於75%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被徵地農民如不需要統一安置,安置補助費全部發放給被徵地農民。土地被全部徵收,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應全部用於被徵地農民的生產生活。
《山西省徵收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規定,土地被全部徵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80%分配給被徵地農戶;其餘20%平均分配給徵地補償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江蘇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應當將不少於70%的農用地土地補償費支付給16週歲以上被徵地農民。安置補助費用於16週歲以下被徵地農民的生活補助和16週歲以上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其所有者所有。
以上是給大家列舉了幾個省份的規定,對於沒有提到的省份土地補償款提留比例,大家可以自行到政府官網查找。如果本省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該方案即可實施。
總的來說,以上關於徵地補償的三個知識點,是農民朋友需要了解的。有了這些,就可以在某些村幹部動歪腦筋時有理有據的反駁了。
若已發生徵地補償款被截留,又該怎麼辦呢?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徵地補償費使用及分配方案應由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機構建立相應的村務檔案。
所以,被徵收農民可以申請村務公開,公開土地補償使用、分配情況。若發現確有侵害被徵收農民權益的情況,可以向上級政府部門進行書面反映,或者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保障自己和家人生活的重要經濟來源,若是涉及徵收土地,農民朋友就不能"一問三不知",不能沒有一點法律知識,而讓某些村幹部得了便宜。如果實在不清楚,有疑問的,儘早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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