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的方式有哪些區別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9.7K
生效期不同:
(1)抵押合同中,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2)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3)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389條: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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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申請貸款程序
律師解析:貸款買房程序的程序主要有:1、貸款申請;2、選擇房產;3、簽訂購房合同;4、辦理抵押登記、保險;除外,辦理抵押登記是必備程序不可缺少並且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5、簽訂樓宇按揭合同;6、開立專門還款帳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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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是否需要有抵押物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由擔保人和債權人雙方商議決定的,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擔保物的,但是在債權人無法償還債務時,需要保證人承擔起債務。因此,保證人作爲保證擔保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做保證擔保時一定要確認對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償還能力。保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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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不能進行抵押有哪些
律師解析:不能進行抵押的房產有:(一)權屬有爭議;(二)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六)依法不得抵押的。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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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如何
律師解析: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處理方法:1、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2、如果是一般保證的,則指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之前,可以拒絕債權人要求其履行保證債務的權利。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