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別人的遺忘物盜竊罪是否成立?
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就是某人看到他人遺失的錢包占爲己有。這種行爲除了受到道德譴責外,行爲人還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在我國刑法中,盜竊罪的主觀方面表現是以非法佔用爲目的,那麼拿走別人的遺忘物盜竊罪是否成立?下面小編圍繞這個問題簡單做個描述。
一、拿走別人的遺忘物盜竊罪是否成立?
並不是行爲人遺忘了東西,該被遺忘的東西就成爲了遺忘物。遺忘分爲長時間遺忘和短期性遺忘,暫時性的遺忘,若時間短,距離近,人和物的距離較近,此時別人拿走遺忘的東西則仍然屬於盜竊罪。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爲。侵佔罪則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據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爲。雖然盜竊罪和侵佔罪同屬侵財型犯罪,行爲人主觀上都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且採取的犯罪手段均可用祕密的方式,侵害的對象是本人無所有權的公私財物。但兩罪犯罪故意產生的狀態截然不同,侵佔罪中行爲人的犯意是產生在已合法持有他人財產的狀態下,其目的是將已合法持有的財產非法據爲己有,而盜竊罪中行爲人犯罪故意產生時該財產還處於他人的有效控制下,其目的是要透過祕密的手段將他人有效控制的財產據爲己有。可見,侵佔罪的本質特徵是行爲人將處於自身控制之下的他人財物據爲己有,拒不退還所有人。而盜竊罪的本質特徵是行爲人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也即侵佔罪與盜竊罪的本質區別在於持有人是將他人財物“變合法持有爲非法所有”。
二、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爲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從拿走別人遺忘物的行爲分析,其主觀表現就是想非法佔用,如果金額較大的話,就會構成盜竊罪,因此,拿走別人的遺忘物盜竊罪成立是可行的。這裏人們經常將這種行爲同侵佔罪混爲一談,其實這是不對的,侵佔罪的特徵是在控制他人的情況下,佔用財物拒不歸還。而拿走他人遺忘物屬於盜竊罪的特徵。
-
爲了躲避債務夫妻離婚,法院判決連帶清償
爲了逃避120萬元債務,夫妻不惜辦理離婚,這是什麼套路?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殊”的合夥協議糾紛案件。》》案情回顧2005年,胡某、王某和周某,合夥經營賓館。後來,三人簽訂承包協議,胡某承包賓館,向王、週二人支付承包金。2015年,三人又簽訂了《拆遷賠...
-
借款沒有借條法院如何認定
一、借款沒有借條法院如何認定?借款沒有借條的,法院會根據原被告提供的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係,能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不是隻有借條。《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
-
關於借條無落款日期有效嗎
一、借條無落款日期有效嗎在借條上面沒有寫落款日期,這個借條是有效的,因爲除了這個證據之外,還應該還有給他打款的證明或者是其它的證據。沒有註明還款日期,不影響欠條效力,債權人可隨時要求還欺,否則,債務人拒不還款,債權人可隨時起訴,不受追訴時效限制。借條沒有寫還...
-
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
一、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可以,如果沒有通知的,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可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未通知債務人並不影響該轉讓在債權人(讓與人)和受讓人之間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