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權條件
債務債權2.85W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條件有哪些
一. 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現在一般的見解認爲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權利的時候,應具備以下要件:
(1) 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其財產或者權利的行爲.表現爲放棄到期債權 、無償轉讓產以及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
(2) 債務人實施的處分行爲鬚髮生於債成立之時或之後.認爲若債務人實施的處分行爲發生於債成立之前,則債務人損害債權人債權的實現的惡意無從談起.
(3)債務人的處分行爲已發生法律效力.
(4)債務人的處分行爲會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即有害債權.
(5)債務人和受讓人主觀上有惡意或過錯.將處分行爲分爲無償處分行爲和有償處分行爲.對無償處分行爲,採取過錯推定的原則.對於有償處分行爲,只有當債務人和第三人雙方在實施行爲時都具主觀上的惡意或過失,債權人才得行使撤銷權.而當第三人爲善意時,認爲撤銷權的行使不利於保護該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違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法律原則;當債務人爲善意,第三人爲惡意或過失時,屬於第三人侵權,故也不發生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問題.
二.撤銷權的時效是多少
《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合同法解釋(一)》第8條規定:“合同法第55條規定的1年,第75條和第104條第二款規定的5年爲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
離婚前寫借條實際沒有收到錢借條有效嗎?
一、離婚前寫借條實際沒有收到錢借條有效嗎?1、離婚前寫借條實際沒有收到錢借條無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2、其他法定的借貸合同無效的情況(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
-
借條錢數不對沒有日期怎麼辦?
一、借條錢數不對沒有日期怎麼辦?借條錢數不對沒有日期可以透過蒐集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存在真實借貸關係。借條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經借到相關的款項,借和借到是有區別的。會產生債權債務關係雙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後果。今借到就是已經將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準...
-
債務人不還錢,什麼時候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
在擔保貸款中,如果借貸人不能還款的話,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的義務,這是我們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出借人因爲各種原因導致沒有及時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導致超過擔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所以說知道擔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
可提起確認夫妻共同債務訴訟嗎?
一、可提起確認夫妻共同債務訴訟嗎?可以。準備好起訴狀和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即可。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