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物上代位權主債權優先?
(一)什麼是物上代位權
物上代位又稱所有權代位,是指保險標的因遭受保險事故而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保險人在全額支付保險賠償金之後,即擁有對該保險標的物的所有權,即代位取得對受損保險標的的權利和義務。
物上代位權一般是指物權擔保中(如抵押、質押)擔保物因意外損害或其他原因,使擔保物消失而換來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時),擔保權人仍享有的對擔保物換來的該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的擔保物權。物上代位一般產生於對保險標的作推定全損的處理。所謂推定全損是指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尚未達到完全損毀或完全滅失的狀態,但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修復和費用將超過保險價值;者失蹤達一定時間,保險殊人按照全損處理的一種推定性的損失。由於推定全損是保險標的並未完全損毀或滅失,即還有殘值,而失蹤可能是被他人非法佔有,並非物質上的滅失,日後或許能夠得到索還,所以保險人在按全損支付保險賠款後,理應取得保險標的的所有權,否則被保險人就可能由此而獲得額外的收益。
(二)什麼是主債權
主債權是抵押權所擔保的原本債權,是依當事人之間的主合同產生的不包括約定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在內的最開始的債權。抵押權從產生到消滅,都是爲了使主債權得以圓滿實現,所以主債權毫無疑問屬於抵押擔保的範圍。
無論被擔保的債權屬於何種類債權,一般來說,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應就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作出約定並在抵押權設定登記時一併加以登記。這是出於抵押權特定原則的需要。因爲如果主債權的種類數額沒有確定下來的話,抵押權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換價值就無法確定;抵押權得以優先受償的範圍也就沒有確定。
(三)什麼是物上代位權主債權優先
優先債權,劣質債權的對稱。是指可以先於一般債權得到清償的債權。民法中有財產擔保的債權,海商法中因共同債權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費用,均屬優先債權。在破產法中,能先於破產債權得到清償的債權均屬優先債權,如債權人對債務人所享有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訴訟費用、破產企業支付給清算組織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破產費用,均屬於優先債權。只有優先債權得到清償後,一般債權纔有機會得到清償。也就是說在債務人出現債務危機之時,物上代位權和主債權會先於一般債權得到清償。
看完本文大家應該對物上代位權主債權優先的問題已經有了相關的瞭解,擔保物權消失之後,擔保物權人對賠償金、保險金享有物上代位權,主債權屬於抵押擔保的範圍,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必須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規定,不然在往後的債權糾紛中可能出現多種問題,優先受償的範圍也無法確定。更多知識請諮詢本站。
-
成都欠錢不還怎麼起訴在哪裏起訴
一、成都欠錢不還怎麼起訴在哪裏起訴?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就到欠錢人的戶籍所在地或者是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現在到戶籍所在地的起訴相對較少,像借錢給外來打工者,後來不還的,要到他原來的戶籍所在地起訴是不實際,因此,通常到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
離婚時共同債務分割比例有要求嗎?
一、離婚時共同債務分割比例有要求嗎?沒有要求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夫妻共同債務,是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爲一般財產擔保,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上設定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爲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要的交...
-
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
一、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1、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擔保人已經履行了擔保義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2、但是擔保人要不要還錢還得看情況。要看擔保人是做的哪種擔保。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還是一般保證擔保。如果是連帶擔保,相當於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當然可以要...
-
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
一、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擔保人要不要替債務人清償債務,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常債務的,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需要清償債務。《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