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需要股東承擔嗎
一、公司債務需要股東承擔嗎
公司股東通常情況下不用承擔債務責任,特殊情況下要承擔責任。《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通常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種,法人是法律規定擬製的人,對於股東來說,公司這種企業法人就是別人,別人的債務當然不需要你來承擔。
原理是這樣的,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無論是用實物、貨幣、知識產權或是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出資,都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簡單的給公司使用。
2、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在股東有限責任的制度下,股東只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幾乎唯一的義務就是出資,如果股東出資不實,就需要在不實的範圍內承擔責任,例如,公司的註冊資本是1000萬,而全體股東實際出資200萬,有800萬的缺口,而公司欠債1000萬無法償還,那全體股東,應對公司1000萬債務中800萬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按照該規定,股東對公司債務直接承擔法律責任應滿足以下條件:
(1)股東實施了不正當使用或濫用公司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的行爲。濫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債務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法律關係的基本法律事實,是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必要條件。其在實踐中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一套班子、兩個牌子”,財產混同,利用同一資產設立多個公司,轉移資產、空殼運轉等。
(2)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濫用的一個客觀標準。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是由債權人啓動的,而只有當債權人的損害達到一定程度時,其纔可以啓動這一制度。而何謂“嚴重損害”則是需要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自由裁量的不確定條款,要根據債權人所舉證據綜合認定。
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東也只是以自己對公司的認繳出資額爲限或者以自己認購的公司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原則上要是公司有欠債,而公司財產不能償還的時候,債權人也不能要求公司股東承擔清償責任。而要是有特殊情況的話,則例外。
-
企業貸款糾紛要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工傷傷殘鑑定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
-
一個人的企業怎麼樣做賬呢
律師解答:具體情況分析。律師解析:一人公司應當按照如下方式做賬:在符合法律的規定的前提下,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
-
公司股東職責有哪些?
律師解析:股東職責: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2、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
-
股權轉讓後形成的債務什麼承擔?
律師解析:股東轉讓股權,可以約定由原股東對轉讓前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但該約定僅約定轉讓的股東雙方,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繼續承擔償還責任。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