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債務離婚時怎樣分配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共同債務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那麼婚內債務的承擔要分爲兩種情況:
1、如果爲個人婚前債務。對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爲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夠證明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爲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上述兩種情況的證明責任由主張權利的債權人承擔。
2、如果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爲欠債人個人債務,那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也就是說,單獨債務的舉證責任由夫妻一方承擔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即:“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對財產分割問題及債權債務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處理,無疑對原夫妻雙方之間有約束力。但不能以此來對抗其他債權人的權利主張。按照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都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清償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否則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間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只能對彼此內部有效,不能向外對抗其他債權人。所以,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償還。當然,夫或妻就共同債務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有權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
二、夫妻債務屬個人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爲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夫妻的婚內債務,不見得就一定是屬於共有的債務,因此在清償之前,最好是先確定該債務的性質,畢竟對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並沒有償還的義務,所以在債權人要求另一方來償債的時候,就是可以拒絕的。但若是認定爲夫妻共有的債務,雖然夫妻離婚的時候對債務的承擔有約定,但這樣的約定也不能對抗債權人。
-
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需要還嗎?
律師解析: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是否要還,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可以找配偶還。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則配偶不需要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婚前債務由誰負責償還?
毫無疑問,人人都知道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有時候債務人屬於已經結婚了,債權人在進行討債的時候就會認爲夫妻應該共同承擔債務,找其配偶還錢也可以。其實並不是,如果這個債務是屬於婚前的個人債務,那麼配偶是沒有責任的。什麼叫做婚前的個人債務呢?意思是結婚之...
-
夫妻共同之債屬於必要共同訴訟嗎?
律師解析:夫妻債務不是必要共同訴訟。一、必要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須作爲一個案件合併審理的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是一種不可分之訴,不可分的原因在於共同訴訟人一方對訴訟標的要麼有共同的權利,要麼有共同的義...
-
離婚時財產和債務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離婚時財產和債務處理的方式:1、關於財產,一般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個人財產不分割,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關於債務,一般不分割,用於家庭生活或雙方基於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債務,雙方共同清償,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