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調解和法律訴訟是否都可以解決問題
推薦: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醫療事故鑑定程序">醫療事故鑑定程序 醫療糾紛處理">醫療糾紛處理
發生醫患糾紛之後,患者往往都是處於弱勢的一方,有的人建議患者家屬讓第三方來從中進行調解,也有人建議患者家屬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個很多人就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該選擇哪一種方式更好,就想知道醫患糾紛調解和法律訴訟都可以解決問題嗎?
一、醫患糾紛調解和法律訴訟都可以解決問題嗎
醫患糾紛,指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糾紛。醫患糾紛包括基於醫療過錯爭議產生的醫療糾紛,也包括與醫療過錯無關的其他醫患糾紛(如欠付醫療費的糾紛、對療效不滿等等)。
當發生醫患糾紛之後,無論是透過第三人進行調解,還是直接提起訴訟,都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因此醫患糾紛調解和訴訟都是可以解決問題的。
二、醫患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哪些
(一)和解
1、首先帶患者身份證,到病歷檔案室複印、封存客觀病歷(《侵權責任法》61條),然後到醫務處投訴相應的科室和醫務人員,馬上要求院方解決,時間越短醫務處準備越不充足,我方在談判中越有優勢。此時一定要給醫院以壓力。在選擇院方接待人員時,最好直接找到醫務處主任或院長解決,因爲其他工作人員沒有權限解決,只是拖延時間。如果被醫院晾在一邊,患者應立刻去區衛生局或上級衛生局進行投訴,要求行政部門介入解決。2.談判開始時,律師提出常規診療中出現的損害後果和醫務人員存在的過錯(有病歷資料和收費票據做爲證據支撐)。此處對照《侵權責任法》54條---64條,《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病歷資料書寫基本規範》。經過幾輪交涉,最後律師提出賠償標準,院方還價,最後確定賠償款,我方滿意則順利解決。不滿意,則透過其它途徑解決。
談判技巧:
1、談判開始時,可以直接依據患者知情權,檢視相關醫務人員的執業證。如果院方拿不出來,直接根據《執業醫師法》13,14條,追究院方和醫務人員的非法行醫責任。情節嚴重,根據《刑法》第336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或根據兜底條款《刑法》第335條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時院方會感到壓力,有利於接下來的談判。
2、如果患者在場,可以讓患者充分說明自己受到的傷害,造成的嚴重後果,並表示對醫院的失望,把積攢的情緒宣泄出來,但一定要避免醫鬧。
3、如果主治醫務人員與患者當面對質,患者和律師一定要據理力爭,讓醫務人員心存畏懼,因爲在醫療糾紛中,一般的醫務人員在常規診療中基本上都有失誤,所以當患方力爭時,醫務人員因理虧而詞窮,此時我方可取得要求高賠償數額的主動權。
4、醫務處負責談判,一般是兩夥人,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而且大多數情況,白臉的纔是醫務處有權限的人員,據理力爭白臉,不要被黑臉擾亂思路。
(二)調解
1、行政調解:主管機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第三方人民調解組織)。
醫調委做爲第三方人民調解組織。協調醫患雙方的糾紛,最後確定方案,如果雙方同意調解,則順利解決,否則用其它方式解決。調解有一定的作用,但實務中調解作用還有待增強。
2、行政投訴:到醫療機構所在區、市的衛生局投訴醫療結構的違法或違規醫療行爲,要求衛生局儘快解決糾紛。如果衛生局不積極解決此糾紛,還可以到省一級衛生廳投訴,並要求解決此次糾紛。
(三)民事訴訟。
主管機構:院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因此,醫患糾紛調解和法律訴訟都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其實發生醫患糾紛之後,患者或者其家屬往往先應該和醫院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考慮讓第三人介入進行調解,但是如果調解不成功,建議患者家屬直接向醫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醫患糾紛法律有哪些?
醫療糾紛法律處理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一、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號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
醫患之間的法律關係包括哪些
一、醫患之間的法律關係包括哪些?(1)醫患合同關係。醫方向社會不特定的主體———患方發生出願意接受患者就診的邀約,邀請患方申請掛號,在醫院受理掛號之際,醫患合同即告成立。絕大部分醫患法律關係均屬於醫患合同關係。(2)醫患無因管理關係。是指醫方在未與患方...
-
醫療糾紛的申訴時限是怎樣的,程序是怎樣的?
如果發生了醫療糾紛最好的解決方式便是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相關的醫療糾紛的問題,但是有些人常會因爲想要透過其他的一些途徑來解決醫療糾紛,最後卻導致醫療糾紛申訴時間過了而不能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相應的醫療糾紛了,那麼醫療糾紛的申訴時限是怎樣的,程序是怎...
-
如何認定醫院有醫療過錯
律師解析: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僞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