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要多久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局行政部門提岀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岀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自作岀受理決定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說,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從受理至出具鑑定報告的時間是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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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醫療事故鑑定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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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醫療事故的條件有哪些?
一、屬於醫療事故的條件有哪些?屬於醫療事故的條件分別有以下幾點:(1)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是經過考覈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羣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爲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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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
爲一年。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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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醫療事故判定標準
三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一)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不完全失語並伴有失用、失寫、失讀、失認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