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有哪些司法程序
1、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共同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後者主持調解達成協議。這種調解程序規範,達成的協議如果沒有法定撤銷事由,就成爲合法協議,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2、行政調解:行政調解是指衛生行政部門對於醫療糾紛的調解。
3、訴訟調解:訴訟調解也稱司法調解,是指醫療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後,由法院組織進行、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自願同意的調解。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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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舉證責任倒置適用什麼範圍
(一)在醫療事故責任中進行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的依據。(二)在醫療事故責任中舉證責任倒置的適用範圍。1、舉證責任倒置僅適用於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2、舉證責任倒置僅適用於因果關係和過錯是否存在的範圍。3、對審判實踐中出現的濫用舉證責任倒置的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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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設備合同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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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後續護理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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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糾紛解決方式包括哪幾種
如今,醫療事故已成爲我國難以迴避的問題,對此患者若想要獲得賠償則需要確認醫院對醫療事故所造成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劃分主要是分爲四種責任程度,分別是完全責任和主要責任,亦或是次要和輕微責任等。需要經過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