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的區別
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或者造成就診人死亡的。這兩罪對犯罪人的定罪身份要求不同,並且非法行醫罪中的“造成就診人死亡”,需要達到非法行醫的行爲是就診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程度。
【法律依據】
《刑法》的規定如下: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條 【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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