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地點如何確定
《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爲的,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行訴法解釋》第八條第l款規定:行政訴訟法第18條規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連續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所謂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羈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場所的所在地。
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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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屬於行政犯罪還是刑事犯罪
濫用職權罪屬於刑事犯罪,構成該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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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對公訴案件的審查
律師解析:對公訴案件的審查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開庭審判的活動。具體地,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後,指定審判員審查以下內容:(1)案件是否屬於本院管轄;(2)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實施犯罪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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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共同地域管轄有什麼情況?
律師解析:共同地域管轄是指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行政案件均有管轄權,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任何一個法院起訴。共同地域管轄包括三種情況:(1)經過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爲的,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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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報案立案流程是怎樣的
當羣衆遭遇不法侵害時,或者發現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於羣衆上門報案的,在一般情況下,民警會要求寫報案材料,做詢問筆錄,派出所同志會進行接報案登記,接受證據材料。在認定有犯罪事實時,即進入立案偵查程序。如果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不當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