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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種類型,即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所謂放任,是指行爲人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雖沒有積極地追求,但也沒有有效地阻止,既無所謂希望,也無所謂反對,而是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任憑它發生與否,對結果的發生在行爲上持一種消極的態度,但在心理上是肯定的,不與其意志衝突。

什麼是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一般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 (1)爲了實現某種非犯罪意圖而放任一個危害結果發生;
(2)爲了實現某種犯罪意圖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結果的發生;其中又可以分爲兩種情況:第一種,爲了追求某種危害結果而對同一對象可能造成的另一危害結果持放任的態度;第二種,對某一對象實施犯罪行爲時,放任對另一對象造成的危害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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