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的基本流程包括幾個環節?
刑事訴訟的基本流程包括五個環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庭審理的程序由5個階段組成:
①開庭。法庭審理的開始,是爲從實體上審理案件作好準備。開庭時,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上述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
②法庭調查。法庭審理的中心環節。在這一階段,法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調查覈對,以查明案情,從事實方面爲正確判決奠定基礎。開始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之後,審判人員審問被告人。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審判人員、公訴人詢問證人,應當告知他要如實提供證言和有意作僞證或隱匿罪證應負的法律責任。當事人和辯護人可以申請審判長對證人、鑑定人發問,或請求審判長許可直接發問。審判長認爲發問的內容與案件無關時,應當制止。審判人員應當向被告人出示物證,讓他辨認;對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鑑定人的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和其他作爲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並且聽取當事人和辯護人的意見。
③法庭辯論。法庭經過調查,如果認爲案情已經查清,當事人也沒有再提出需要補充調查的事實和證據,即由審判長宣佈法庭調查結束,開始法庭辯論。辯論應當首先由公訴人發言,被害人發言,然後由被告人陳述和辯護,辯護人進行辯護,並且可以互相辯論。
④ 被告人最後陳述。審判長宣佈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⑤評議、判決和宣判。當被告人最後陳述完畢,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的什麼罪、適用什麼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判決。合議庭進行評議的時候,如果意見分歧,應當少數服從多數,並將少數人意見寫入筆錄。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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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詐騙了如何處理會如何報警
律師解析:1、在網絡上被騙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儘量地提供能證明詐騙成立的證據,如雙方的網絡聊天記錄、受害者匯款的證據及有關對方的線索等,以便公安機關能及時調查處理。報案時可以聯繫其他受害人一併到派出所報案或者將相關資訊反饋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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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被害人可以進行撤案嗎
律師解答:不能撤案。律師解析:不能撤案。職務侵佔罪是不在自訴案件範圍之內,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可以撤訴,並且只有有不構成犯罪纔可能退回公安撤銷案件。所以公訴案件原告無權撤訴,但可以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讓原告出具諒解書交給法院,這是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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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能取保嗎
詐騙罪能否取保候審要看是否滿足條件。因詐騙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如果是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也可以取保候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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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意見能作爲刑事證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鑑定意見可以作爲刑事訴訟證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是指專業的鑑定人員運用知識對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