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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審程序有什麼特點

刑事第二審程序有什麼特點

三大訴訟中不管是哪一種訴訟,原則上當事人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的,那麼都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然後進入二審程序。針對不同訴訟的第二審程序,具備的特點不同。今天,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刑事第二審程序有什麼特點。

一、刑事第二審程序有什麼特點

1、它是上訴審程序。就是說,它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而進行的審判程序;如果沒有當事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不會引起第二審程序。不論是當事人上訴,還是人民檢察院抗訴,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如果超出法律規定的期限,即使提起上訴或者抗訴,也不能引起第二審程序。

2、它是重新進行審判的程序。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定性是否準確,量刑是否得當,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透過重新審判的程序,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以維護正確的判決裁定,糾正或撤銷錯誤的判決裁定,準確地打擊犯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作

3、它是終審程序。上訴制度與審級制度之間存在着密切的關係,由於我國採取的是兩審終審制,所以第二審程序也就是終審的程序。只要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一經宣告,即發生法律效力(死刑判決和類推判決除外);即使當事人不服,也不能再提起上訴。

二、第二審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下列情況的,經進階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一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以上就是小編對刑事第二審程序特點的介紹,需要注意,要是被告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結果不服的話,則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否則的話時間一到,那麼一審判決結果就會生效,此時想要救濟自己的權利,就只能透過申請再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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