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傳喚是立案了嗎?
一、派出所傳喚是立案了嗎?
不一定立案,公安機關下達傳喚證,是對案件的一種偵查手段,並不說明案件已經立案。傳喚證即傳喚通知書爲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檔案,並非派出所開具。傳喚通知書是公安機關爲查明案情,傳喚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案接受訊問的文書。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傳票。傳票應先期送達被傳喚人。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經依法傳喚而拒絕到案的,司法機關可根據偵查或審判活動的需要,依法採取拘傳的強制措施,強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傳後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或進行拘留。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當事人應當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情況,對於犯罪事實成立的情況下,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那麼還需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但如果犯罪事實不存在,那麼是不需要處理的。
-
被人打證據不足怎麼辦?
律師解答:及時報警。律師解析:被人打證據不足的,受害人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蒐集證據。報警之後,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會予以立案,並透過偵查獲取有關證據,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
-
鑑定意見能作爲刑事證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鑑定意見可以作爲刑事訴訟證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是指專業的鑑定人員運用知識對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由...
-
檢察院存疑不起訴後公安會怎麼呢
律師解析:存疑不起訴後公安機關認爲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覈。也就是說,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存疑不進行起訴的時候,公安機關如果認爲檢察院存疑不起訴決定是有錯誤的,那麼公安機關是可以要求進行復議的...
-
法律規定行賄罪的追訴時效算多少年
律師解答:20年。律師解析:行賄罪的最高法定刑爲無期徒刑;受賄罪的最高法定刑爲死刑。依據刑法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爲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行賄罪是指,爲了自己的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構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