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在交通事故的基礎上發生了嚴重的後果,那麼就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除了對肇事罪進行刑事處罰外,還要對交通肇事進行處理。那麼交通肇事罪處理程序是怎樣的呢?廣大司機朋友都應該適當瞭解一點這方面的知識,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介紹。
1、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
對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一定要快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後,迅速搶救傷者,控制肇事者,劃定現場保護範圍,尋找目擊證人,勘查事故現場,對肇事逃逸的要及時佈置警力進行堵截。進行現場勘查時一定要及時迅速、全面細緻。對現場的證據一定要及時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對需要檢驗、鑑定的要及時進行檢驗、鑑定。
2、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它對能否構成刑事案件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及時送達當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交通事故認定書爲證據 (鑑定結論),它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和證據的集中體現,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勘查、調查後做出的專業性很強的科學結論,它只是證明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本身,不是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是當事人保護自己合法、正當權利的依據。
3、立案、破案
對經過調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且歸自己管轄的,應當立即轉爲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進行,製作《呈請立案報告書》,報經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後,應當進行偵查,全面客觀的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材料,並予以審查覈實。
破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犯罪事實已有證據證明;
(二)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經歸案的。
從對交通肇事的勘驗、調查到作出責任認定書再到最後的立案、破案,交通肇事罪處理程序中的每一個步驟都是很重要的,對事故當事人來講都是意義非凡的,所以大家在處理交通肇事罪的時候一定要謹慎對待。如果您想要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的話,建議您最好諮詢一下本站的專業律師,讓律師來幫助您處理交通肇事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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