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和強迫交易罪區別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和強迫交易罪區別是什麼
(1)客體不同。強迫交易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市場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而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則是簡單客體,即社會管理秩序。
(2 )客觀方面不同。強迫交易罪行爲人在強迫對方達到交易後一般會給付對犯強迫交易罪的人員進行審判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或商品,而尋釁滋事罪的行爲人則多是無償佔有被害人財物。
(3)主觀方面不同。強迫交易的行爲人主觀上是爲了達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尋釁滋事罪行爲人主觀上則是爲了尋歡作樂,無事生非。
(4)主體不同強迫交易罪可由單位構成,而尋釁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二、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與《刑法修正案(八)》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應當予以立案:
(1)強買強賣商品的;
(2)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3)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4)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5)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由此可見,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
注意事項:
(1)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強迫交易的;強迫交易數額巨大的;以強迫交易手段推銷僞劣商品的;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被強迫人人身傷害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2)“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追究。這裏的“暴力”是指行爲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強制,使其不得不向行爲人提供服務或不得不接受行爲人的服務。這裏的“威脅”,是指行爲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行暴力侵害相威脅,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出於恐懼而不得不向行爲人提供服務或不得不接受行爲人的服務。
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應當遵循市場交易中的自願與公平原則。但在現時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爲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
嫌疑人構成賭博會被拘役嗎
一、嫌疑人構成賭博會被拘役嗎?賭博構成賭博罪的,有可能被判處拘役,具體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二、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一)組織3人以上...
-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
一、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1、主觀上不同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爲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會造成被害人死...
-
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暴力取證是行爲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所謂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
-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戶的合法權益。本罪針對金融機構背離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受託客戶財產的行爲而設立。由於該行爲使客戶的財產陷入極大風險之中,從而動搖社會公衆的投資信念,嚴重損害客戶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