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如何認定,怎麼對非法拘禁罪認定
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刑法爲預防和打擊這種嚴重侵犯他人身體自由的行爲,規定了非法拘禁罪。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如何認定?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非法拘禁罪是如何認定的?這些問題,下文中想會爲您詳細介紹。
一、怎麼對非法拘禁罪認定
1、考察非法拘禁罪的首要標準----“非法性”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扣押、拘押、禁閉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爲。要界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爲立罪與否,首先要考察拘禁行爲的“非法性”。
“非法性”分爲兩種情形:一是行爲人無權拘禁他人,但使用強制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二是行爲人有權拘禁他人,但違反法定程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2、考察非法拘禁罪的次要標準----“時間性”
在非法拘禁罪中,拘禁時間的長短,一方面涉及罪與非罪的認定,另一方面也會涉及到行爲人刑事責任的輕重。我國《刑法》對非法拘禁罪的時間要求沒有明文規定。目前法學界通說的觀點認爲,時間的長短對立罪與否沒有影響,只是影響對行爲人的量刑。
3、考察非法拘禁罪的第三個標準----情節的“嚴重性”
剝奪自由行爲的危害性是否達到構成非法拘禁罪的程度,需要結合該行爲的次數、人數、手段、危害後果、動機等多方面的因素加以綜合考慮。非法拘禁行爲,只有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
二、非法拘禁罪是如何認定的
(1)司法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後經查明無罪,立即予以釋放的,這種情況屬於錯拘錯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經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決定解除強制措施,有關執法人員仍拒不釋放或者拖延釋放的,則應視爲非法拘禁的行爲。
(2)從司法實踐看,非法拘禁他人時間較長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侮辱等情節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壞影響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殺的;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等,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如果非法拘禁行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不構成犯罪。
(3)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故意將他人殺害的,或者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侮辱的行爲已達到犯罪程度的,則應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實行數罪併罰。如果非法拘禁的行爲同其他犯罪行爲之間存在着牽連關係,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凍餓而死,就同時觸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殺人兩個罪名,應當按照處理牽連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並罰。
(4)以索債爲目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因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人質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爲,應視爲非法拘禁,不能以綁架勒索罪論處。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公民的人身自由非依法定程序不能剝奪,行爲人非法拘禁他人以實現自己的債權,雖然是爲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若是情況不是十分緊急,並非除此之外別無他法,並且其行爲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必要限度,如此則不能以自助行爲論,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論。如果因爲索債而涉嫌非法拘禁罪,最好委託一位專業的辯護律師進行辯護。
-
第三人故意傷害是工傷嗎
不一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
-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認定標準是什麼?主體資格適格;犯罪對象屬於本單位在履行職權或公共服務職能中依法收集的個人資訊;客觀上實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爲;違反國家規定;情節嚴重;行爲人主觀上故意。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
虛假訴訟歸哪個部門管轄
一、虛假訴訟歸哪個部門管轄虛假訴訟罪是公訴案件,是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管轄的。證據確鑿構成犯罪的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
-
未成年人偷家中錢,犯法嗎?
我們都知道,偷盜他人財物的行爲,會構成盜竊罪,是犯法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家中的錢,這種行爲又該如何認定,也是犯法的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講解,供你閱讀。一、未成年人偷家中錢,犯法嗎?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