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該怎麼處罰
行爲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數量較大的,可能涉嫌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然,如果沒有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或者非法佔用數量較小的,則不構成本罪。另外,犯本罪行爲人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可能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那要是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該怎麼處罰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叫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一)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的概念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爲。
(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耕地管理制度。作爲一個古老的農業大國,耕地是我國最重要的自然資源。然而我國人均只有耕地約1.3畝,僅相當於世界人均耕地4.1畝的1/3。耕地的貧乏已成爲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嚴加保護耕地是擺在全國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務,也是每個公民的重要職責。
本罪的對象是耕地資源。耕地資源分爲已開墾的已耕地和尚未開發利用的後備耕地。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爲。
非法佔用耕地,是指未經法定程序審批、登記、核發證書、確認土地使用權,而佔用耕地的行爲。非法佔有耕地行爲通常表現爲:其一,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理,並報經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佔用耕地的;其二,少批多佔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佔用是經過合法批准的,但超過批准的數量且多佔耕地的數量較大的;其三,騙取批准而佔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檔案、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准手續而佔用耕地,且數量較大的。改作他用是指改變耕地的種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諸如開辦企業、建造住宅、築路、採石、採礦、採土、採河,傾倒廢物等。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非法佔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非法佔用耕地行爲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行爲人非法佔用耕地的動機多種多樣,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如何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沒有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即使實施了佔用農用地的行爲,也不犯本罪;其次,非法佔用耕地必須達到數量較大,數量沒有達到較大的,同樣不成立本罪;第三,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可能構成本罪。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
一、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1、主觀上不同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爲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會造成被害人死...
-
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
一、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可能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若是挪用公款的行爲同時滿足以下構成要件的,則構成挪用公款罪: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
-
工廠集資合法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集資是透過正規渠道就合法。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
-
在刑法中規定偷盜怎麼處罰?
一、在刑法中規定偷盜怎麼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