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五十七條 逃避繳納稅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二、逃稅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爲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 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 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較大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 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爲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 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爲,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 有納稅申報,屬於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爲不構成犯罪。因此, 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任何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申報、實際繳納稅額的時候,都不能故意向稅務機關提交虛假的材料,這是此種行爲屬於逃稅行爲,而一旦逃稅的數額達到一定的標準,那麼提交虛假材料的納稅人就涉嫌犯了逃稅罪。

標籤:立案 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