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 最新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最新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分
1、認定本罪應注意區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本罪中的“牟利”,一般是指謀取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所產生的非法收益,如利息、差價等。對於用款人爲取得貸款而支付的回扣、手續費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收取的回扣、手續費等,應認定爲“牟利”;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收取回扣、手續費等,數額較小的,以“牟利”論處;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將用款人支付給單位的回扣、手續費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以貪污罪或者職務侵佔罪定罪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索取用款人的財物,或者非法收受其他財物,或者收取回扣、手續費等,數額較大的,以受賄罪或者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
2、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構成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借款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要有造成重大損失的結果,二是要有牟利的目的,不具備這兩個條件,不能構成犯罪;
3、區分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與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界限。區別在於前者使用的是賬外客戶資金,而後者使用的是賬內資金;前者要求有牟利的目的,後者則沒有牟利目的的要求。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具體量刑和判決處理情況,對於相關事項的認定,還需要基於實際的違法事實後果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爲進行合法的辯護處理。
-
尋釁滋事罪中的多次怎麼認定
一、尋釁滋事罪中的多次怎麼認定?尋釁滋事罪中的多次並無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各地對“多次”的認定不盡相同,一般理解爲三次以上(含三次),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的,依法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什麼行爲會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指行爲人實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
-
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
一、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從事賄賂罪的中介工作,因爲自己一直以內的原因來進行停止。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據這一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
-
聚衆淫亂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就是透過一定的社會結構中人們必須共同遵守的生活規則來維護的公共生活有條不紊的狀態。違反了這種公共生活規則,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條不紊的狀態。因此,對公共秩序的破壞實質上就是對公共生活規則的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