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般判多久?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般判多久?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般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什麼情形下會被認定爲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第二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有關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條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以及透過資訊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佈公民個人資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資訊向他人提供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第四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透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資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單位可以獲得職員的個人資訊,銀行、酒店等具有服務性質的單位在工作的過程之中,也有可會獲得客戶的個人資訊。這些單位若是在沒有經過資訊所有者的同意,就將資訊售賣給他人,那麼售賣行爲涉嫌侵犯他人資訊。
-
尋釁滋事罪中的多次怎麼認定
一、尋釁滋事罪中的多次怎麼認定?尋釁滋事罪中的多次並無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各地對“多次”的認定不盡相同,一般理解爲三次以上(含三次),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的,依法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什麼行爲會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指行爲人實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
-
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
一、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從事賄賂罪的中介工作,因爲自己一直以內的原因來進行停止。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據這一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
-
聚衆淫亂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就是透過一定的社會結構中人們必須共同遵守的生活規則來維護的公共生活有條不紊的狀態。違反了這種公共生活規則,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條不紊的狀態。因此,對公共秩序的破壞實質上就是對公共生活規則的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