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隻要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僞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僞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重罪情節有哪些?
本罪的重罪情節爲“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數量巨大”的具體標準,在司法解釋出臺之前,我們認爲可以參照相關司法解釋對近似犯罪所規定的數額標準酌情認定(爲定罪情節數量標準的3倍以上)。“其他嚴重情節”,在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具體來說,我們認爲可以認定爲下列之一的情形:
(1)曾因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受過刑事處罰後又犯該罪的;
(2)與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結共同作案的;
(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被犯罪分子用於僞造信用卡,致使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爲定罪情節“較大損失”的數額標準3倍以上);
(4)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信用卡只有金融機構的人員才能依法的進行發放,而對於非法的提供信用卡行爲完全擾亂我國的金融秩序,一般只要實施此行爲就會承擔刑事責任,在判決時就會按照提供信用卡的數量以及涉及到的金額來進行判決,不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罰金。
-
濫用職權過了追訴期還留置嗎
該行爲構成濫用職權罪,過了追訴期就不留置了。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爲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追訴時效最高爲十年。《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
-
查扣的淫穢物品是否隨案移交
不需要。《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明確規定:對查獲的下列不宜隨案移送的物品、檔案,原物不隨卷儲存,但應當拍成照片存入卷內,原物由公安機關妥爲保管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移送主管部門處理或者銷燬:(一)淫穢物品;(二)武器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
-
犯罪中止有罪嗎
犯罪中止是會構成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爲。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
-
刑拘一定會被批捕嗎
不一定會被批捕。如果37天內沒有進行釋放的話,那麼就是被逮捕了,如果在37天被釋放了就沒有被逮捕。公安機關如果需要逮捕人的話,在拘留犯罪嫌疑人37天之內就必須向檢察院進行申請批准逮捕,如果沒有批准逮捕的話,犯罪嫌疑人會馬上被釋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