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會判多久?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會判多久?
根據刑法第四百零六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處罰事由 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是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特別重大。
二、此罪與其它罪的界限?
(一)區分本與非罪的界限
主要是區分本罪與工作失誤的界限,因工作失誤往往也會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在這一點上與本罪有相同之處,但兩者有嚴格的區別:
(1)客觀行爲特徵不同,工作失誤,行爲人是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義務;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則表現爲行爲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義務;
(2)導致發生危害結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誤是由於制度不完善,一些具體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於國家工作人員文化水平不離,業務素質較差、缺乏工作經驗、因而計劃不周,措施不當,方法不對、以致在積極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則是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嚴重官僚主義、對工作極端不負責任等行爲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在當前經濟改革、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實踐過程中,出現一些失誤、造成某些嚴重的損失是難免的,這主要是總結經驗教訓的問題,必須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嚴格區別開來,但對於那些在國家法律政策不允許的情況下,藉口改革,盲目決策,管理混亂,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絕不能以工作失誤來矇混過關,逃避罪責。
(二)區分本罪與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界限
關鍵在於主體不同,本罪主體僅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後罪主體則爲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於一些合同和涉外技術轉讓合同,國有土地轉讓合同等必須經過國家有關機關審查批准。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在簽訂、履行這些合同過程中如果玩忽職守,而有關主管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審批過程中亦玩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前段時間的主管人員與主管機關的工作人員對此都應承擔玩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行爲的刑事責任。但定罪則應根據主體身份的不同特徵分別以本罪與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論處。
(三)認定本罪要注意與對方的行爲結合起來加以認定
只有對方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於段實施了詐騙,且構成合同詐騙犯罪的情況下,本罪才能構成,如果對於不是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即使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後亦因自己的行爲造成了國家利益重大損失,但由於對方行爲不屬詐騙,因而也不能以本罪論處,因此,本罪的成立要以對方實施合同詐騙的犯罪成立爲前提,當然,對方詐騙犯罪成立,並不意味着本罪一定成立,如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卻被對方詐騙,或者對方雖然詐騙得逞、後又追回了一些損失並未造成重大損失的,就不應以本罪定罪。
綜合上面所說的,國家機關的人員如果與其它的人進行簽訂合同,而因自己的失職給國家造成了重大的損失,那麼一般會給處較重的處罰,而且這種行爲,也會損害到國家的威信,因此,在處罰的上面就會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
故意傷害罪的鑑定多久出來
7日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
-
查扣的淫穢物品是否隨案移交
不需要。《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明確規定:對查獲的下列不宜隨案移送的物品、檔案,原物不隨卷儲存,但應當拍成照片存入卷內,原物由公安機關妥爲保管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移送主管部門處理或者銷燬:(一)淫穢物品;(二)武器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
-
現在扒竊罪可以不起訴嗎?
一、現在扒竊罪可以不起訴嗎?不構成立案標準的話,就可以不進行起訴。對於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有相關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
-
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
一、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入室盜竊和盜竊是有區別的。入室盜竊是盜竊的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爲,但是入室盜竊也構成盜竊罪。入室盜竊屬於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爲,那麼一律認定爲盜竊罪,所以是並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