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共犯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共犯認定標準是什麼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爲,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數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也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裏有兩層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故意的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參加實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對犯罪結果的發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態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爲彼此聯繫,相互默契,結合成爲一個統一的犯罪行爲,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爲。各共同犯罪人在實施共同犯罪時,儘管所處的地位、具體的分工、參加的程度、甚至參與的時間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行爲都是爲了達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標,從而緊密相聯,有機配合,各自的犯罪行爲都是整個犯罪活動的組成部分。在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爲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爲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爲的必然要求。
我國《刑法》中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存在一般的共同犯罪與犯罪集團等兩種組織形式。《刑法》第26條明確了犯罪集團的概念,即“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是屬於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行爲,對於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發生尋釁滋事,要及時的報警或者給當地的警局聯繫,來阻止犯罪行爲的發生。
-
搶劫致人死亡是牽連犯嗎?
一、搶劫致人死亡是牽連犯嗎?不是。構成牽連犯,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數罪必須出於一個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爲人透過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爲所希望達到的結果。犯罪目的不同於犯罪構成中的主觀方面的故意,在一個犯罪目的支配下實施的牽連犯罪行爲,其故意內容可以不同...
-
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多久?
一、倒賣軍用物資罪判多久?《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構成特體有哪些?1...
-
犯罪行爲造成實害結果法院怎麼判刑
一、犯罪行爲造成實害結果法院怎麼判刑?犯罪行爲造成實害結果,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判刑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
-
工廠集資合法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集資是透過正規渠道就合法。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