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會不會判死刑,哪些人不適用死刑
殺人需要償命嗎?古代有同態復仇的習慣,在當代社會,殺人往往也會被判死刑,但是,殺人一定要判死刑嗎?就目前的規定來看,其實就不一定了,畢竟要看殺人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而不能一律判處死刑。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爲大家詳細解答一下殺人會不會判死刑的問題。
一、殺人會不會判死刑?
殺人要判死刑嗎?這個問題不能籠統回答,應該分情況對待。殺人這一行爲,根據主觀方面可以分爲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
1、 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上述規定可以知道,即便是故意殺人,也不一定要判死刑,也有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處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工作座談會紀要,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的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總之,故意殺人罪的判決也應根據實際案情,通盤考慮,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2、 過失殺人,在法律上稱爲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33條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來看,過失殺人的時候,最高刑不超過7年。所以如果最後法院認定殺人行爲是過失行爲,則一定不會被判死刑。
二、哪些人不適用死刑,什麼人不能判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適用範圍,並非只要觸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處死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下面的犯罪主體不能被判處死刑,也即是說,下面的這類人不適用死刑:
1、 對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不得適用死刑;
2、 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得適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司法解釋,這裏的“審判時”應作擴大解釋,即包括羈押期間時懷孕的情況;此外,“懷孕的婦女”也應擴大解釋到包括流產在內。這是基於保護無辜胎兒和避免司法機關人員採用逼迫流產等審訊方法。
3、 審判的時候已滿75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條款,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對老人一般不適用死刑。但有一種例外,即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還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現代社會是一個致力於建設法治國家的社會,殺人是一種惡劣的行徑,但是殺人必須對主觀心態作細微的區分,不能籠統說殺人就要判死刑。事實上,在司法實踐中,只有那種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的人才會被考慮判處死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適用死刑的,這類人法律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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