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犯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教育設施,主要指學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圍牆、體育設施等。
行爲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的不作爲,必須與重大傷亡事故的危害結果有因果關係。即使說,行爲人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的不作爲是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原因。否則,不應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傷三人以上或者輕傷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情形。
法律依據:
《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四條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傷三人以上或者輕傷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情形。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顧名思義是爲教育設施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而設定的罪名。我國歷來重視教育,從學前班到博士後,家長和學生大都是傾盡全力去拼搏,所以教育設施的安全性也自然會受到大家的重視,如果發生校舍倒塌等事故,往往會引發重大的社會輿論,刑法專門規定此罪也是有歷史、文化的因素所在。
-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取保候審保證人要符合以下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這不僅是指保證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具有民事行爲能力,而且保證人對被保證人有一定的影響力以及保證人的身體狀況能使他完成監督被保證人行爲的任務...
-
偵查期間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有哪些?
一、偵查期間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有哪些1、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2、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
一、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可以,但要證據。先要固定相關證據,根據證據的效力。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爲有口頭、行動、人爲設立環境3種方式。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異性,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
-
幫信罪20萬怎麼判決?
一、幫信罪20萬怎麼判決?幫信罪流水20萬的判罰如下:1、幫信罪流水20萬,屬於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幫信罪的,人民法院會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