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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五個月怎麼算刑期的?

一、判拘役五個月怎麼算刑期的?

判拘役五個月怎麼算刑期的?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羈押一日抵1日。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拘役主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但又必須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人。

在拘役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如離象路途較遠的,可以累積使用假期。此處所謂“酌量發給報酬”,既不是不發給報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據犯罪人蔘加生產勞動的表現、技術水平和生產收入情況等,發給適當的報酬。

二、拘役的執行機構有哪些?

根據相關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執行並非泛泛而談,它具體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構設立的看守所執行。執行機構是指判決後要執行拘役的機構,在中國是指公安機構。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構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爲較輕,但這種行爲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執行拘役的機構主要是公安機構,刑期是從判決之日開始計算的,由該機構就近執行,可以在看守所內執行,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判拘役之後,對拘役的刑期有一定的限制,需要在1~6個月之間,存在數罪併罰時,不能超過一年。

標籤:刑期 五個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