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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15年能監外執行嗎?

一、判刑15年能監外執行嗎?

判刑15年能監外執行嗎?

滿足條件的可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5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監獄、看守所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書面意見的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決定或者批准機關提出書面意見。

決定或者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爲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決定或者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的書面意見後,應當立即對該決定進行重新覈查。

二、辦理監外執行需要交罰金嗎?

辦理監外執行需要交罰金。罰金的多少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按照當地的公安機關的要求辦理。

監外執行的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罰金的繳納,按照判決書的規定,與是否監外執行無關。

因此如果是被判刑15年,但是滿足一定的條件,也可以申請監外執行。首先就要看罪犯是否是身上有嚴重的疾病,有些疾病必須要在外面進行就醫,這種情況是可以向看守所申請監外執行的或者有一些罪犯是屬於正處於哺乳期的婦女,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申請的。但是像看守所提出申請之後並不一定就能夠透過,具體還是要看情況。

標籤:監外執行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