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盜竊1200算犯罪嗎
一、涉嫌盜竊1200算犯罪嗎
盜竊1200算犯罪,盜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構成犯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二、盜竊罪既遂的標準具體是什麼
1、關於盜竊罪的既遂標準,理論上有接觸說、轉移說、隱匿說、失控說、控制說、失控加控制說。主張失控加控制說,即盜竊行爲已經使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時,或者行爲人已經控制了所盜財物時,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與行爲人的控制通常是統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爲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統一的情況,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爲人並沒有控制財物,對此也應認定爲盜竊既遂,因爲本法以保護合法權益爲目的,既遂與未遂的區分到底是社會危害性的區別。
2、就盜竊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於行爲人是否控制了財物,而在於被害人是否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爲人沒有控制財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盜竊既遂,沒有理由以未遂論處。
三、盜竊罪開庭家屬要去嗎
盜竊罪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後,到達法院開庭審理了,則:
1、如果犯罪嫌疑人屬於未成年人,司法機關在訊問、審判時應當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
2、如果犯罪嫌疑人屬於成年人,司法機關只在拘留、逮捕時通知家屬,其它時間並無規定通知家屬,但一般開庭會讓家屬去。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
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並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到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爲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到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認爲辦案人員在訊問、審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意見。訊問筆錄、法庭筆錄應當交給到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閱讀或者向他宣讀。
盜竊1200算犯罪,盜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構成犯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以上就是關於涉嫌盜竊1200算犯罪嗎的相關介紹。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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