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自首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關於自首,具體可以分爲一般自首與特別自首,其中不管是哪種自首,其實都是有一定的構成條件的,而法律中規定的一般自首的構成條件又與特別自首的構成條件不一樣。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一般自首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67條第1款之規定和有關司法結實,一般自首具有如下構成條件:
1、自動投案
所謂自動投案,一般是指犯罪未被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尚未被司法機關查獲或被羣衆扭送,犯罪人主動將自己置於司法機關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與裁判的行爲。對此,司法實踐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
其一,投案時間。關於自動投案的時限,既可以是犯罪事實被發覺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實被發覺之後,但不管怎樣應是在犯罪人尚未歸案之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或者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發覺,犯罪人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經查實已準備去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都應當視爲自動投案。顯然,投案時限的放寬,有利於犯罪人棄暗投明,作出積極的選擇。
其二,投案意志。自動投案作爲犯罪嫌疑人犯罪後實施的具有“自動性”的行爲,是基於其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至於投案的動機則因人而異。有的出於真心悔改,爭取寬大處理;有的懾於法律威力,迫於走投無路等。無論出於何種動機,均不影響自動投案的成立。
其三,投案對象。行爲人必須向有關機關或者人員承認自己實施了特定犯罪。其投案對象既可以是負有偵查、起訴、審判職能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單位,如街道派出所、人民法庭等,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和其他有關負責人。投案對象的寬泛性爲犯罪人自首的實現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其四,投案內容。投案內容表現爲犯罪人必須自願置於有關機關或個人的控制之下,接受國家的審查和裁判。犯罪分子自動投案後,必須接受司法機關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能逃避,才能使自首成立。倘若犯罪人自動投案並供述罪行後又隱匿、脫逃,或者推翻供述,意圖逃避制裁的,或者委託他人代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都屬於拒不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爲,不能構成自首。
以上四個方面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立自動投案。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首先,投案人供述的必須是犯罪事實。在司法實踐中,鑑於犯罪人因作案時間、地點、環境的特殊或因生理、心理上的原因,往往難以當即做出全面供述或準確供述,故只要求其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即可。如果犯罪人只供述自己的次要的犯罪事實而回避主要犯罪事實,則不能視爲自首。
其次,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須是自己的犯罪事實,即由自己實施,並由自己承擔刑事責任的罪行。當然,這裏既可以是投案人個人單獨實施,也可以是與他人共同實施,既可以是一罪,也可以是數罪。
再次,投案人所供述的犯罪必須如實。所謂如實,是指犯罪嫌疑人所首事實與所爲事實相一致。
最後,投案人供述犯罪事實必須主動。所謂主動,是指犯罪人出於自願,積極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其主動性體現其主觀惡性的減弱。
自首和立功屬於法定的酌定處罰的情節,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若能夠認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或立功情節的話,那麼法官在量刑的時候也會適當考慮進去,然後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進行處罰。當然對自首或者立功的認定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建議還是聘請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
-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有何種標準?
一、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有何種標準?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
-
詐騙罪怎麼能立案
一、詐騙罪怎麼能立案詐騙金額達3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決定將其作爲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