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盜竊未遂是不是犯罪?
一、盜竊未遂是不是犯罪?
盜竊未遂是不是犯罪,這是屬於犯罪的一種具體的形態。
只要實施了盜竊的行爲就已經構成犯罪,是違法的行爲。盜竊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種。《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對犯罪未遂的定義是:“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這是對犯罪未遂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總的原則性界定。這一原則性界定也同樣適用於盜竊未遂,即盜竊者實施盜竊時在客觀上“已經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盜竊未遂。
二、盜竊未遂與盜竊既遂的區別是什麼?
既遂與未遂的區分到底是社會危害性的區別。就盜竊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於行爲人是否控制了財物,而在於被害人是否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
因此,即使行爲人沒有控制財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對財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盜竊既遂,沒有理由以未遂論處。
例如,行爲人以不法佔有爲目的,從火車上將他人財物扔到偏僻的軌道旁,打算下車後再撿回該財物。
又如,行爲人以不法佔有爲目的,將他人放在浴室內的金戒指藏在隱蔽處,打算日後取走。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行爲人後來由於某種原因沒有控制該財物,但因爲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也應認定爲盜竊既遂,而不能認定爲未遂。
所應注意的是,在認定盜竊罪的既遂與未遂時,必須根據財物的性質、形態、體積大小、被害人對財物的佔有狀態、行爲人的竊取狀態等進行判斷。
如在商店行竊,就體積很小的財物而言,行爲人將該財物夾在腋下、放入口袋、藏入懷中時就是既遂;但就體積很大的財物而言,只有將該財物搬出商店才能認定爲既遂。
再如盜竊工廠內的財物,如果工廠是任何人可以出入的,則將財物搬出原來的倉庫、車間時就是既遂;如果工廠的出入相當嚴格,出大門必須經過檢查,則只有將財物搬出大門外才是既遂。
又如間接正犯的盜竊,如果被利用者控制了財物,即使利用者還沒有控制財物,也應認定爲既遂。
在我們看來,一概以行爲人實際控制財物爲既遂標準的觀點,過於重視了行爲人的主觀惡性,但輕視了對合法權益的保護,過於強調了盜竊行爲的形式,但輕視了盜竊行爲的本質。
無論犯罪嫌疑人做出了哪一種違法行爲,司法機關都是會對其的犯罪行爲進行立案調查,然後根據涉案的具體情況和結果做出最終的判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行爲後因爲自身或者是客觀的情況沒有實施完成犯罪也是屬於犯罪未遂,會酌情減輕對其的處罰力度。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主觀上是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產,並且在客觀行爲方面已經存在盜竊他人財產的行爲,但是因爲客觀因素導致沒有得逞的話,將會按照盜竊罪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也就意味着這仍然是屬於一種犯罪行爲,並不是不屬於犯罪行爲。
-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
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1、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是:犯罪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爲人對所發生的後果而言,而對於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2、強令違章冒險客觀構成要件是: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
-
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假釋嗎,假釋的條件是什麼?
一、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假釋嗎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假釋,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了。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被判...
-
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失火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一、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幾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
-
現行刑法對變造股票債券罪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一、現行刑法對變造股票債券罪量刑是怎麼規定的現行刑法對變造股票債券罪量刑的規定如下:變造股票債券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