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一般判多少年?
一、非法拘禁一般判多少年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爲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對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權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觀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觀上表現爲非法剝奪他人身體自由的行爲。
3、主體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體既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觀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並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爲目的。
三、非法拘禁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爲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四、非法拘禁罪和綁架罪的區別有哪些
1、犯罪目的不同。
實施綁架的目的是爲了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而實施非法拘禁的目的則是非法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爲取回“自己應得”的財物。
2、侵犯客體不同。
綁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屬於複雜客體;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屬單一客體。如果索要自己的財物,就不涉及侵犯他人財產權利問題,故以索要被害人合法的債務爲目的進行綁架案件,一般認爲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以非法拘禁罪處理。
3、客觀方面不同。
綁架罪的客觀方面構成不僅要有對被害人的非法限制、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爲,而且要求有勒索財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爲,一般表現爲暴力、脅迫等方法對被害人造成傷害;非法拘禁罪的客觀方面構成僅僅是行爲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一般表現爲公開或半公開的扣押或限制等行爲。
4、債權債務關係不同。
綁架罪的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存在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如果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爲非法的債權債務、超過實際數額的債務或者根本不存在債務關係,從而將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財物的行爲,則應認定爲綁架罪。在司法實踐中,應當要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與被害人確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才能認定爲非法拘禁罪,否則,應當認定爲綁架罪。
只有確定了案件情況才能分析出非法拘禁一般判多少年,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犯罪結果所存在的處罰是完全不一樣的,輕者會給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這樣才能讓違法者爲自己的行爲付出該有的代價。閱讀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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