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協議判案的辯護詞都包括什麼
一、以協議判案的辯護詞都包括什麼
辯護詞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結束語三部分。 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標題、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和前言。正文包括辯護理由和辯護意見,這一部分是辯護詞的核心部分。一是對自己的發言作一小結,提出結論性的意見,以加深法庭對自己辯護觀點的印象;二是對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
(一)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標題、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和前言。 前言部分應當說明:
第一,辯護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託還是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實踐中,還說明是受哪一律師事務所的指派。
第二,辯護人在開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調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辯護意見是有根據的。 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開門見山地提出關於辦案的基本觀點,對法庭調查作簡要交代。這樣一開始就旗幟鮮明地表明自己的態度,能夠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爲進入正文部分做好準備。
(二)正文
正文包括辯護理由和辯護意見,這一部分是辯護詞的核心部分。 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幾個方面的內容: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有無不負刑事責任的其他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情形;起訴書對案件定性和認定的罪名是否準確,適用的法律條文是否恰當; 被告人有無法律規定的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罰的情節;有無酌情考慮的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的情節;證據與證據之間,證據與被告人口供之間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是否屬於意外事件;被告人的行爲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共同犯罪案件中,對首犯、主犯、從犯、脅從犯的劃分是否清楚;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也有的案件需要同時從上述幾個方面來辯護。
(三)結束語
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自己的發言作一小結,提出結論性的意見,以加深法庭對自己辯護觀點的印象;二是對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適用刑法的什麼條款,向法庭提出意見和建議。 此外,撰寫辯護詞還應當注意:
1.實事求是。辯護詞不得歪曲事實,引用法律條文務必準確無誤。
2.準備充分。辯護人接受委託後,要研究起訴書、查閱案卷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以全面、深入、細緻分析證據材料。 3.注意言語分寸。不能把辯護詞變成對被告人的控訴書。
4.行文嚴謹。辯護詞應當做到論點明確、論證充分、結構嚴謹、用詞準確、簡潔。
綜上所述,以協議判到訴訟階段時需要專業的訴訟判案律師進行專業的法律辯護,辯護詞在寫的時候有很多步驟,比如說要寫好對方當事人的姓名以及居住場所,而且辯護詞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可以扭曲事實,而且引用的相關法律法規一定要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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