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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司法鑑定分幾種?

刑事訴訟中司法鑑定分幾種?


在公安機關、檢察院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經常遇到相關證據缺少的情況。對於模糊不清的證據材料,需要透過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鑑定意見也可以當做證據使用,對偵辦案件有很大幫助。那麼,刑事訴訟中司法鑑定分幾種?下面我們一起透過本文了解下。

一、刑事訴訟中司法鑑定分幾種?

1、法醫類鑑定,包括法醫病理鑑定、法醫臨牀鑑定、法醫精神病鑑定、法醫物證鑑定和法醫毒物鑑定。

2、物證類鑑定,包括文書鑑定、痕跡鑑定和微量鑑定。

3、聲像資料鑑定,包括對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圖像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的鑑定和對記錄的聲音、圖像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者同一認定。

4、其他,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鑑定人和鑑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的鑑定事項。

二、司法鑑定機構應該按照哪些原則開展業務?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爲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作爲司法鑑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爲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爲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爲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透過本文,小編簡單對刑事司法鑑定分幾種做了介紹。目前刑事司法鑑定主要集中於法醫鑑定、物證鑑定及音像資料鑑定方面。其中法院鑑定是最常見的,裏面又可以細分爲很多小項目。公安機關、檢察院及法院都有權委託鑑定。如果不復雜的鑑定,一般一個月就可以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