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的條件一般有哪些?
一、保釋的條件一般有哪些?
保釋的條件,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60條、第65條、第75條的規定,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
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
5、法定羈押期限屆滿尚不能結案的;
6、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
7、移送起廣播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
以上七個條件只要具備其中之一就可以適用取保候審。
二、被取保候審人有哪些義務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纔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後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根據不同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保釋的具體情況,涉及到具體的辦理條件,可以聘請律師來對違法的事實進行合法的界定,律師可以根據自己對法律適用的瞭解,來爲當事人申請保釋,相關情況還需要交納一定的保釋金。
-
取保候審後法院判緩刑之前的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
高血壓拘留免執行條件是哪些?
律師解析: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壓能不能夠拘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1、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壓的,身體條件符合羈押的要求,可以進行刑事拘留。2、若高血壓可能危及該人生命或加重病情,並有醫療機構證明不宜羈押的,可以不予拘留而予以取保候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
-
取保候審後怎樣才能判緩刑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
取保候審被判刑的有多大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律師解析: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出來,開庭後是否會判實刑需要根據實際案情決定。被取保候審的,一般犯罪情節較輕,不會被判處特別嚴重的刑罰。取保候審和是否判實刑之間沒有任何直接關係。開庭前辦理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仍然要根據其犯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