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強制傳喚的規定是什麼
一、當場強制傳喚的規定是什麼?
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行爲人,可以強制傳喚。
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派出所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
二、刑事傳喚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傳喚後必須使用訊問筆錄、而不能使用詢問筆錄。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
刑事傳喚不能異地進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是指戶籍地、經常居住地。
傳喚時間最長不超過12小時。
三、刑事案件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
刑事案件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法律上規定的,當場強制傳喚的這些情形也非常符合實際狀況,就是說工作人員當時就發現了違法行爲的情況下,不可能放任不管,然後再回到單位去辦理傳喚的證件,這樣不僅會浪費工作時間,也容易放跑違法犯罪的人,傳喚本身就是強制性的。
-
批捕了哪些時候能見家屬
律師解析:批捕後親屬不可以見犯罪嫌疑人。1、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已經轉爲逮捕,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2、一般法院公開開庭是家屬可以旁聽,見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對方講話;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到監獄服刑後,這種屬於正常的家屬探視。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
傳喚證能拘留人嗎?
律師解析:傳喚證傳喚去不一定會拘留,傳喚證是否能拘留人,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1、被傳喚到案後,調查結果違法或者犯罪事實屬實的,將予以拘留;2、經查無違法犯罪事實,或者證據明顯不足的,公安機關必須立即釋放。傳喚證,是公安機關通知違法或者犯罪嫌疑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
-
逮捕後多長時間纔會判刑?
律師解析:從逮捕到判刑,一般至少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對於案情比較複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一個月。案件移交法院之後,審查起訴的時間通常是一個月,對於重大案件可以適當延長半個月。對於補充偵查的,會以兩次爲限,每次都是一個月。被害人對於起訴,或者是不起訴的決定時間是七...
-
交通肇事罪拘留多少天
律師解析:交通肇事罪要刑事拘留,最長不會超過三十七天。只有針對多次、結伴、流竄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纔會由檢察院批准拘留時間延長至三十日。同時在嫌疑人被拘留的三日以內,如果公安機關認爲該犯罪分子應該被逮鋪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批准。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